为增强凝聚力工程,完善部门工会探望教职工时产生费用的报销制度👲🏿📨,作如下规定:
一、生病职工探望:
1.对本部门患病住院的职工,在住院期间部门工会前往探望👝,每人可报销一次探望费,金额限50元。
2.对本部门患重、绝症的职工,部门工会前往探望,每年每人可报销一次探望费,金额限50元。
3.女职工生育,部门工会前往探望,可报销一次探望费,金额限50元🧍。
二、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亡故探望:
1.教职工亡故♥️,部门工会出席追悼会,可代表校工会献花圈或花篮一只🏃♂️,报销金额限60元🧜🏻♀️,同时部门工会另可献花圈或花篮一只🧘🏽♀️,报销金额限50元,在部门工会经费本中列支。
2.教职工直系亲属亡故🫄🏻,部门工会出席追悼会,可献花圈或花篮一只,报销金额限30元。
3.教职工家中发生重大意外事情,部门工会前去探望慰问🤡,可报销一次探望费,金额限50元🎄。
三🧑🏼🎤🥼、教职工探望费的报销及审批:
教职工探望费的报销由部门工会凭发票填写领款单,交校工会审核、签字后🏃➡️,到财务处报销🍐🐟。
本规定经校工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本规定解释权属校工会常务委员会。
中国教育工会上海门徒娱乐平台委员会
2001年6月9日